【两会看福建】福建代表团分组审议民法典草案

来源:福建日报、新华视点  |  2020-05-26 09: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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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下午,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福建代表团分组审议民法典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席沈跃跃,代表团团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代表团副团长、省长唐登杰在各自小组参加审议。

沈跃跃代表说:

完全赞成民法典草案和王晨同志所作的说明。编纂民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经过反复修改、多次审议,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草案。

沈跃跃代表说,草案有几个鲜明特点: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抓落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得到了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民法典编纂的指导思想、根本原则和立法过程都充分体现了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就是一大亮点。

二是符合国情和实际。明确规定有关基本经济制度,物权编、合同编草案修改完善担保物权、非典型担保有关规定,优化营商环境,为各类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

三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法典,增加家庭家风建设内容,以法治承载道德观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

四是贯穿儿童优先原则,保护婚姻家庭关系和妇女合法权益。草案已经成熟,赞成本次大会审议通过。

我们一定要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依法保护人民权利,为改革发展稳定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于伟国代表说:

编纂民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实现了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民法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穿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体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紧密结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时代特点,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保障人民美好生活的有力“法器”。赞成本次大会审议通过。我们要迅速广泛开展普法,让群众更好地知法守法用法;要带头弘扬法治精神,自觉遵守法律规则,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唐登杰代表说: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典草案总结实践经验、顺应时代要求、反映人民意愿,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完全赞成。我们要以民法典的施行为契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引导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规范行政权力,严格依法行政,尊重和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

新闻链接

民法典,将这样影响你我!

字字千钧

如何读懂民法典草案里的“民”和“法”?

从2015年3月民法典编纂工作启动至今,这部与你我密切相关的法律草案,已经让老百姓盼望了5年。

1

5年等待一部“法”,此言不虚。

数字会说话:

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大会发言人张业遂介绍,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先后10次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

10次,42.5万人,102万条。用一句话表达数字热度的背后是:民之所呼,法有所应。

说一个“呼”“应”的细节。草案说明中提到,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编纂工作,对与疫情相关的民事法律制度进行梳理研究,对草案做了针对性修改完善。

疫情期间,生活秩序节奏被打乱,家长隔离在外,孩子在家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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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们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认真听会。(新华社记者 申宏摄)

草案对此回应,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如果“小明”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小小明”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者民政部门,就要对“小小明”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这样一来,被暂时隔离的“小明”,就不用担心孩子独自在家无人照看了。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评价说:“民法典草案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是一部真正‘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

2

“人民”二字重千钧,意义自是不寻常。

首先,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草案,这在新中国历史上还是头一遭。它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而成一部综合性法典,是对我国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全面总结。

其次,老百姓关注它,只有一个理由,因为每一页里面的每一个字,都以“你”为中心设计,为“你”而书写。

说起民法,按常人的理解:人与人之间不到万不得已要打官司上法庭,不会用到“法”;不打官司,咱不关心。但谁说一定要打官司才会用到“法”呢?

肖胜方代表说,这是一部涵盖了社会生活方方面面规则秩序的法律草案。你所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几乎都能在其中找到破解的方案。

举几个例子——

你好好地走在路上,头顶突然被楼上的人抛物砸伤了,找谁说理去?民法典草案告诉你,可以去找物业服务企业,因为物业有责任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你去报警的话,有关机关也应当履行依法及时调查的职责为你查清责任人。

你最近跟媳妇闹矛盾,一言不合就相约“民政局见”,结果快活没几天就后悔不迭?草案早料到有“头脑发热”的离婚群体,去“民政局见”,先让你冷静30天再说。

商家的合同里暗藏“霸王条款”,不满意也只好吃“哑巴亏”?大可不必。草案说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必须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否则如果对方没看到或者没理解条款内容,合同可以不算数。

3

有人注意到了,和许多国家的民法典不一样,我国的民法典草案里人格权独立成编。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人格权要独立成编,草案里的“侵权责任编”不足以涵盖吗?

记者向全国人大代表、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晶莹请教。她说,从表面上看,这只是一种体例编排上的差异;但细细品读就能发现,这意味着我国法律对公民人格利益的充分尊重,将对“人的尊严”的保护,提升到了一个全新高度。

怎么理解?

现实生活中,人格权保护的边界越来越模糊——

随着大数据和新技术的发展,你有没有感到你的隐私受到威胁?AI换脸如何规制安全隐患、保护你的肖像权?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伦理道德风险如何防范?

民法典草案人格权编,既对现在日趋蔓延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做出规定,还把一些刚刚萌芽的新兴领域可能带来的风险消弭于无形。

陈晶莹代表说,我国的民法典草案将人身权利置于财产权利之前作为民事权利之首,体现了“先人后物”的立法精神,以及“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

将人格权独立成编,这是我国民法典编纂的一个重大创新。

4

不止于此。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作草案说明时指出,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

这部民法典草案,全面优化整合此前民法通则、物权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的功能,将更好地发挥调节民事关系、维护经济秩序的作用,推动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打了一个形象的比方:“如果说宪法是飘扬在空中的一面旗帜,指引着国家前进,那么民法典就是将国家治理的目标落在了一个个的‘人’身上,在祖国大地上迈出扎实的步伐,对社会生活发挥着实实在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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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老人在敬老院里散步。(新华社记者陶明 摄)

“禁止霸座”“树立优良家风”“敬老爱幼”……草案中许多内容体现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印记。这就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鲜明特色:立法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民法典草案,不仅解决咱中国老百姓的时代问题,也在用立法的方式向世界传递出我们的民族精神。

而这,也是为人类法治文明的发展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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